因为小小的疏忽大意,移民的父母就可能被取消签证?这签证条款被批“太苛刻!不切实际!”

作者:Q

今年7月1号开始可以申请的新父母长期临时签证(870签证)在担保人要求时,就被批门槛太高,毫无诚意。不少有意的申请者,要不就是发现自己达不到要求暂时无法申请,要不就是觉得成本太高不值得申请。

 

尽管每年有1.5万个名额,但是首先3年签证的申请费需要5000澳币,5年签证的申请费高达1万澳币。并且,担保人(子女)的经济收入要求被规定为应税收入(taxable income)达到$83454.80 AUD的年薪,此收入可以是担保人一人,或者加上配偶的收入满足要求也可以。担保的收入要求比143付费类父母移民还要高。实话说,如果是单身的担保人,想要达到这个经济收入水平,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4月初开放担保资格申请初期,移民局也承认申请数量低于他们预期。

 

开放签证申请不到一个月,870签证又被挑出一个不合理的毛病,其中的8550签证条款规定,持签者“如果名字/地址/电话/邮箱信息有改变,需要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移民局。

 

情况状态信息更改需要及时通知移民局,这个规定不少签证都会有,但是批评者认为,“至少要提早2个工作日“,还包括了“邮箱电话”,以及考虑到针对的是“年纪较大的父母”,这个签证条款未免太过苛刻。

 

Federation of Ethnic Communities Councils 的首席执行官表示:“我认为大部分澳洲人都会同意,有一些签证条款太过严苛,没有给移民父母提供犯错的空间。我们国家应该为家庭团聚创造一个欢迎的氛围,而不是由于一些轻微的行为就导致诸如驱逐这样严厉的惩罚,尤其是对待年迈的父母。

 

有同学可能会有疑问,信息更改需要通知移民局,不都是要求修改后及时通知吗?

 

11月16号实施的新偏远地区491/494签证:签证条框规定持签者如果住址或者工作有变更,需要在28天内通知移民局。而且移民局还会通过Rental agreements, utility bills, employment contracts 和tax returns等其verify持签者的地址和work arrangements。

 

但怎么870签证就需要提前通知了呢?

 

8550条款之前只出现在被拘留者和唯中国申请者可申请的600签证 Frequent traveller stream。

 

澳洲移民协会主席John Hourigan说他不知道到目前为止是否有人因为这个条款被取消签证,可是他也认为这个条款需要修改。

 

“这个签证条款的实用性实在可笑,因为持签者如何能准确提前知道自己的电话或者邮箱这些信息会在哪天被改变呢?”在现实生活中,真的有很大的随机性,例如手机不小心丢了,谁能提前至少2天知道呢?

他建议修改为情况变更后,14天内需要通知政府,这样会更加合理。

 

移民专家表示如果签证条款是这样规定的,持签者也别无选择只能遵守,而且需要“高度警惕”,“客户或许会面临:可能因没有提前通知移民局被怀疑有不可告人和不正当的动机,从而被取消签证。

 

老人家只是想定期旅游探亲,哪来这么多事?移民部长David Coleman仍在休假,no comment。

 

2019年7月8号Update——

103排队类排队号发放到2017年6月递交的申请,审理到2010年8月排上号的申请

143付费类审理到2015年8月递交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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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于: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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